货银对付原则是什么?
货银对付原则是证券结算的基本原则,结算参与人必须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全额支付其应付证券和资金款项,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证券结算,并提供交割担保。
货银对付原则是,当且仅当资金交货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结算参与方将向证券付款,当证券交货时付款,通俗的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根据货银对付原则,一旦结算参与人未能向结算机构履行在资金结算的义务,登记结算机构可暂时不交付其买方的证券,反之亦然,通过实现资金和证券的同时转移,货银对付可以有效规避结算对手方交收违约带来的风险,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安全性,货银对付原则已成为各国证券市场遵循的普遍原则。
货银对付实现模式有哪几种?
(1)证券与资金同时逐笔全额对付。这种模式完全规避了本金风险,但由于该模式下交收量大,容易产生交收失败,加大了重置成本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结算的顺利完成需要投资者保持较高的证券、资金头寸。这一模式的实施需要投资者事先缴纳具有抵押性质的证券头寸或保证金,以获得融券或融资服务,从而降低结算失败率。
(2)证券逐笔全额与资金净额同时对付。这种模式大大减少了资金头寸需求,降低了结算失败率;在证券卖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需要对买空风险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这一模式的实施需要建立资金支付担保制度,如银行担保付款制度,确保及时足额支付资金,从而控制结算参与人的透支风险。
(3)证券净额与资金净额同时对付。该种模式是完全意义上的净额交收,最大限度降低了证券与资金头寸需求,提高了交易效率,但任何参与方证券或资金头寸不足,均可能影响整体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该种模式适用于共同对手方体制下的多边净额结算。实现这一模式需要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所有结算参与人均须缴纳风险保证金,共同分担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实行融资融券配套制度,以解决参与人暂时的流动性不足问题。